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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时间:2019-04-30 13:4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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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公告编号:2019-02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通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上午11‥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30楼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唯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与会监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认为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监事会在2018年的工作情况。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74,368,265.83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6,812,660.38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8,811,420.06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96,240,932.14元。
2019年公司8亿元公募债投资者可行使回售选择权,公司将面临重大资金支出事项;同时公司目前正处于战略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研发及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均较大。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决定,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计划2018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债券兑付、研发项目支出以及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逐步扩大企业经营规模,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和财务结构,促进公司高效的可持续发展,落实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4、《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2)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3)2018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规范运作,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监事会通过检查公司财务报告及审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认为该审计报告符合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
5、《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2018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6、《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7、《关于生物药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生物药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本次将生物药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战略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生物药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9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2019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9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述第1、2、3、4、6、7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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